【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轉經濟部會銜財政部訂立發布「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乙案

分享在 facebook
分享在 twitter
分享在 email
Scroll to Top